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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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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14-12-06

更新日期:114-12-08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針對媒體報導指稱「兩岸共打協議停擺」內政部警政署澄清持續與陸方保持交流合作
自98年6月25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迄今(114年11月30日止),內政部警政署依協議精神,全面推展兩岸警方共同打擊犯罪工作,並在情資交換及案件協查(8,000餘件)、合作偵辦案件(近200件)、刑事(通緝)犯遣返(457人)及業務交流等方面,建構制度化合作機制。

內政部警政署持續透過兩岸警察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機制,與陸方保持有效的交流合作,務實處理兩岸跨境犯罪問題,並與陸方透過情資交換管道或各項契機,共同合作偵辦各類刑事案件,擴大打擊跨境詐欺犯罪之合作面向以提升成效,落實執行協議精神,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