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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5-09-29
更新日期:115-09-29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理事長要你匯款先查證!詐團電子郵件冒名 刑事局籲提高警覺
近期接獲多起「假冒學會理事長」詐騙案件,詐騙集團鎖定專業學會工作人員,先以Gmail電子郵件冒充理事長或會長,以「工作事項需要對接」等理由要求承辦人員自行建立LINE群組並提供QR Code,待加入群組後,再以公務支出、項目資金墊付等名義要求匯款。刑事局提醒,各機關、公司及民間團體如收到主管或負責人以陌生Gmail帳號寄送的工作指示,切勿僅憑郵件顯示名稱判斷寄件人身分,務必核對完整電子郵件地址及來源,並透過原有聯絡方式向本人查證。
日前某臨床心理專業學會工作人員於8月底在工作信箱收到一封電子郵件,寄件人顯示為該學會理事長姓名,對方佯稱有工作事項需要對接,要求工作人員自行建立LINE群組並提供QR Code。該工作人員依指示建立群組後,詐騙集團隨即在LINE內假冒理事長,以支付醫療器材費用為由要求匯款。工作人員人員信以為真,陸續匯出新臺幣200萬元及150萬元,共計350萬元。嗣後發現LINE內「理事長」帳號與本人實際使用的LINE帳號畫面不同,向學會其他幹部查證後才驚覺受騙並立即報警。經警方與金融機構積極聯繫處理,其中200萬元款項成功攔阻,最終實際財損為150萬元。
無獨有偶,另一愛滋病護理專業學會工作人員於9月初,同樣收到冒充學會理事長的電子郵件。詐騙集團使用與理事長本人無關的Gmail帳號寄信,卻將郵件寄件人名稱設定為理事長姓名,要求工作人員另行建立通訊群組,之後再以「項目資金墊付」為由提供電匯資訊並要求匯款。所幸該工作人員察覺指示異常,未依指示匯款並前往派出所報案,成功避免財產損失。
刑事局提醒,詐騙集團先冒用學會理事長名義寄送電子郵件,利用職務上下關係取得承辦人信任,再要求工作人員「自行建立LINE群組並提供QR Code」,使被害人誤認係依主管指示成立之公務聯繫群組;犯嫌加入群組後,再以公務支出、資金墊付等名義要求匯款,逐步將被害人導入詐騙情境。因此,各機關、公司及民間團體收到主管或負責人透過電子郵件交辦工作時,應掌握「看帳號、查本人、匯款前再確認」3項原則:
(一)看帳號:姓名相同,不代表本人寄信:不要只看郵件顯示的寄件人姓名,應確認完整電子郵件地址是否為本人平時使用的帳號;尤其收到陌生Gmail帳號來信,更應提高警覺,查明寄件帳號來源。
(二)查本人:突然要求另建LINE群組,先用原有管道查證。 如對方要求自行建立LINE群組、提供QR Code,或改以其他通訊軟體聯繫,應使用原本已知的電話、LINE或其他既有聯絡方式向本人確認。
(三)匯款前再確認:凡透過Email或LINE臨時要求支付款項、代墊資金、購買器材或匯款至指定帳戶,即使對方自稱主管,也應依組織既有付款及覆核程序辦理,並透過電話或當面方式再次確認。 刑事局呼籲,詐騙集團可能利用網路公開資訊掌握組織架構及主管姓名,「姓名對得上,不代表信箱是真的」。民眾及各機關、公司、學協會收到陌生Gmail帳號所寄送的工作指示時,應先查證寄件帳號來源;如涉及建立新群組、提供QR Code或要求匯款,更應提高警覺,務必向本人查證後再行處理。如有疑義,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另現行內政部警政署已於「165打詐儀錶板」( https://165dashboard.tw )導入AI智能客服小幫手,整合防詐資料庫提供即時互動諮詢,可依民眾描述情境辨識詐騙風險提供具體處置建議,並具備涉詐網址即時查詢功能,可判斷網站是否具詐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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