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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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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08-08

更新日期:113-08-09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淨頻專案」持續掃蕩非法OTT 刑事局破獲非法APP軟體及盜錄機房
一、偵辦單位: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7月9日
三、查獲地點:臺中市太平區、臺中市大里區、雲林縣莿桐鄉
四、查獲犯嫌:李○○(男、70年次)、陳○○(男、66年次)等2人。
五、查獲贓證物:查扣機上盒72個、編碼器72臺、伺服器電腦2臺、電腦主機2臺、switch 6臺、銀行存摺9本及手機等共計269件證物,包含查扣違反著作權法等電磁紀錄(節目頻道表與影視畫面內容)。
六、案情摘要:
(一)刑事警察局清查網路拍賣賣場時,發現有販售可收看非法有線電視直播軟體「晴天TV APP」,經查該直播軟體係盜錄○○有線電視的訊號源,非法竊得多家電視臺訊號源檔案,遂成立專案小組進行偵查,案經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受任非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等17家電視公司提出告訴外,另侵害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簡稱CODA)之會員公司,包括TBS、Fuji TV、NTV及TV Asahi等四大電視臺之著作財產權,案經著作權人提出告訴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二)案經分析、過濾非法有線電視盜錄機房實際位置,專案小組進行長期跟監及蒐證,發現李嫌等人承租空屋作為盜錄機房使用,該處外觀低調如廢棄多年之房舍,另陳嫌利用各種網路行銷販售該非法OTT軟體,並時常更換帳號躲避警方查緝。全案蒐證完備後,專案小組於113年7月間,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搜索票,針對犯嫌住所、租屋處(盜錄機房)等地執行搜索,共計查獲李○○等2人到案,全案偵詢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三)本次專案將販售可收看非法訊號來源之APP軟體賣家及盜錄機房一網打盡,全案查扣盜錄機房機上盒、編碼器及伺服器眾多,盜錄各大電視公司節目及頻道,時間長達2年之久,經權利人估算侵權市值至少逾新臺幣10億元!另此次於網路販售之非法直播軟體,因下載便利且販售價格遠低於傳統非法機上盒,初估販售數量達數千筆,不僅影響我國影視業發展,並侵害各大電視公司著作財產權法益甚鉅。
(四)警方呼籲民眾勿使用違法機上盒或軟體觀看,安裝未經安全驗證之軟體APP不僅可能淪為資安漏洞,隱私資料遭到外洩之風險,亦成為侵害著作權法的幫兇,應使用合法機上盒收看電視,以保障收視品質及服務,現為2024巴黎奧運賽事期間,警方將持續針對相關案件加強查緝,以確保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