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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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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快訊

發布日期:113-04-15

更新日期:113-04-15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新聞資料健身房老闆高調炫富,私下違法招攬學員投資吸金
一、偵辦單位: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第二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二、查獲時間:113年4月11日。 三、查獲地點:新竹縣、臺北市。 四、查獲嫌犯:葉○○(88年次)、林○○(83年次)、宋○○(82年次)、鍾○○(83年次)、王○○(85年次)、陳○○(85年次)、鍾○○(82年次)、沈○○(78年次)、徐○○(86年次)、黃○○(84年次)、陳○○(83年次)、彭○○(81年次)、許○○(85年次)等13名。 五、查獲贓證物:平板電腦5台、手機16支、電腦1組、存摺4本、手錶5支、帳本1本、筆記本3本、折疊刀2把、黃金手鍊1條、黃金項鍊1條、新臺幣11,053,900元、泰銖18萬6,000元、虛擬貨幣60188.0119742 USDT、汽車(賓士)1輛(市值約430萬)。 六、案情摘要: (一) 刑事局網路巡邏發現媒體新聞報導「女模控遭健身房勒索『無神道歉』網喊詭異:柬埔寨化了」,經深入調查該健身房老闆「小龍」葉○○並非單純僅於社群媒體上炫富、行事作風高調等行徑,而是發現私下有涉嫌夥同旗下十多名員工違法招攬學員投資外匯期貨等情事。故由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士林地方檢察署玉股檢察官指揮偵辦。 (二) 經專案小組調查分析,發現主嫌葉○○等人自110年間即開始違法招攬學員開班授課外匯期貨投資課程,除了跟學員收取高額學費以外,還創立小老師制度,由小老師負責教導各自招募的學員到外匯期貨券商平台註冊投資,並從中違法賺取獲利佣金,藉此謀取暴利,再由主嫌葉○○高調炫富吸引更多學員。 (三) 專案小組經長時間跟監蒐證後,於113年4月11、12日發動搜索拘提行動,兵分16路針對犯嫌及其下健身房執行搜索,逮捕主嫌葉○○及旗下成員共13名犯嫌到案,經警詢發現該地下期貨集團所招募學員約300名左右,初估不法獲利高達新台幣1,800萬元,全案依違反期貨交易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恐嚇取財、強制等案偵辦。 (四) 經營期貨交易等事業係屬特許行業,未經經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給許可擅自經營者,恐面臨違反期貨交易法之相關刑責。警方並呼籲國人,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勿輕信來路不明之外匯投資群組,避免掉入假投資詐欺的騙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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