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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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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14-01-13

更新日期:114-01-16

發布單位: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

有關立委質詢本署查緝專刊未公布林秉文乙節,澄覆如下
林男在113年12月27日遭新北地院發布通緝後,警政署「查捕逃犯系統」即有該筆通緝資料,並可於M-police系統直接查詢通緝狀況;惟本案目前繫屬新北地院審理中,113年12月5日開庭,林男未到庭,該院於12月9日核發拘票,12月26日再次未到庭,該院即發布林男通緝;惟新北地院迄今未曾發文協請刑事警察局發布要案查緝專刊,遂於該局網站上未能查詢到,但不影響其通緝身分。

該局發布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係依據「警察機關犯罪及要案資料通報作業規定」,主要針對各警察機關偵辦案件中,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或金融秩序之通緝犯,有緊急追緝及告知公眾之必要,查緝是類通緝犯具有高度拒捕風險,爰發布專刊協請民眾提供破案線索,並提醒各警察機關注意執勤安全,加強查緝到案。

刑事警察局係依相關規定辦理,絕無隱匿,並秉持毋枉毋縱精神,已於發布通緝日交辦各駐外聯絡警察聯絡官全力依法追緝,維護社會安定。